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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國巨董事長陳泰銘前妻李慧真賣股

台股去年最著名是國巨(2327)董事長陳泰銘前妻李慧真賣股1.2萬張,套現約120億元,雖然這批出售大約占李慧真個人持股3成,賣掉後手中仍握有7成,但賣出張數實在太多,是拖累國巨股價從歷史新高1,310元崩跌至今的主因。

雖然李慧真持股占比低於10%非大股東,不需要申報轉讓,但因賣出股數太多,在2018711日透過配對交易賣出持股,驚動了市場。因與陳泰銘前妻的這一層關係,市場確實認定國巨前景有疑慮。

先來說明,為何上市櫃公司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的股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簡稱內部人)賣出持股,需先辦理申報轉讓?內部人賣股對股價有何影響?

說明:內部人持股轉讓需事先申報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2條之2及第25條之規定,即對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之持股要求予以公開,使投資大眾能知悉公司重要人員持股異動情形,藉以監督,防範不法,另亦可經由其持股變動資訊瞭解公司未來經營狀況,以作為投資人決策之參考。

由於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大股東(簡稱內部人)等相關人員為公司之經營者或控制者,因身分特殊,對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之取得掌握絕對優勢,其利用未發布之內部消息從事交易,致不知情之他方受有損害,已顯失公平。

再者,內部人大多數持有公司相當數量之股份,於轉讓持股時,對公司穩定經營及證券市場之交易均生一定影響。

為了防範公司內部人藉由轉讓持股炒作股票或進行內線交易而損及投資人權益,並為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及交易之公平性,世界各國對該等人員之交易均加強管理。

由於每逢大股東等內部人申報轉讓持股,股價是否會重挫,都是投資人擔憂的部分。因此來探討,申報轉讓對股價的影響。

台股上市櫃公司內部人申報轉讓分有幾種態樣,包括申報贈與、申報信託、一般交易、盤後配對或鉅額交易、指定人交易等。

2018年9月18日大立光(3008)創辦人林耀英家族鉅額轉讓6,090張持股,市值逾235億元,將採股票作價模式轉讓予「茂鈺紀念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代表人林恩平,新公司將於10月成立。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雖然該消息短暫讓大立光股價有受到影響,惟因是申報信託,家族持股的股數並未改變,並非內部人對未來營運有疑慮的跡象,大立光股價後來開始止穩。

然而一旦是內部人的手上持股減少,市場便會聯想,是否內部人已瞭解公司未來半年營運將狀況將不如現在,提前申報轉讓,這就會引發投資人拋售持股,接著牽動股價的連環重挫,國巨就是最佳的例子。

整體而言,內部人只要屬於申報贈與、申報信託對股價無影響,但一般交易、盤後配對或鉅額交易、指定人交易等,如果不是公司的財務操作,而是使得內部人手上持股減少,則會對股價上有重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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